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8-18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关于部分股权办理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

  二、本次补充质押的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部分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份581,93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495,209,999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85.10%,占公司总股本的32.32%。

  四、本次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本次股票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是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是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新沂必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8-183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构建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实现进一步资源共享和互融互通,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拟与延安市人民政府进行多种模式的深化合作。目前,延安市人民政府旗下投资平台延安市鼎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新沂必康全体股东新沂建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宗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徐州世宗置业有限公司、徐州运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超过50%的新沂必康股权转让事宜展开磋商。新沂必康持有公司37.9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超过50%的股权转让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必康股份,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9月25日、10月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2018-164);2018年10月1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2018年10月2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4)。

  目前,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工作,对本次股权转让方案进行沟通与磋商。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国有企业,根据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需要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履行程序。由于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国资审批流程较多,耗时较长,交易最终是否能够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