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学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因本公司2018年5月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重新计算了上年同期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上表中股东户数为已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口径的数据,未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口径的股东户数为75,345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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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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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3日及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等配股相关议案,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原股东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8月4日及8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提交的配股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配股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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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29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隆基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保证金比率不低于10%,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0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海南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隆基”)。
●担保数量:为隆基乐叶向银行申请的美元5,000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和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银川隆基向银行申请的不高于3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海南隆基申请的9,5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2018年10月2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32亿元和美元2.45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0.68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隆基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等值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结算前风险外汇额度、出口融资等,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和银川隆基提供担保,其中保函业务收取不低于10%的保证金;同时公司为隆基乐叶提供担保,同意由隆基乐叶共享该综合授信额度,金额美元5,000万元。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中宁县支行申请授信业务(业务品种含:进口信用证、出口商票融资、进口押汇、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授信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2,000万元,期限1年。
3、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海南隆基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期限为5年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4、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保证金比率不低于10%,期限1年。
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2018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自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且授权董事会在总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02月27日
2、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10亿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6、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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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2、注册地点: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5号
3、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4、注册资本:10亿元
5、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6、银川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海南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6日
2、注册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南路县饮食服务公司商住楼第四层404号
3、法定代表人:张长江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能源项目开发;电力项目运营管理;生态光伏农业开发;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开发;牧光互补光伏项目开发;光伏农业大棚;光伏提水灌溉;分布式农业光伏;地面光伏发电;农业资源保障工程。
6、海南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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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与相关方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2018年10月2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32亿元和美元2.45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0.68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31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司代码:601012 公司简称:隆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