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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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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人民币

  ■

  2、主要损益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人民币

  ■

  3、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强调事项审计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7日出具了亚会A审字(2018)0126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所述,成城集团2017年度亏损7093.38万元,截至报表日资产总额89810.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372.70万元,资产负债率已达98.57%,成城集团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将其经营流动资金8.34亿元投资转入有限合伙企业深圳中能建成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导致企业缺乏流动资金,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成城集团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三2充分披露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成城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但这些应对计划的实施尚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所述,2013年12月20日和2014年3月20日,成城集团为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晋昌源”)的3.31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17年5月19日,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湖北分行”)起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武汉晋昌源偿还3.31亿元本金及截止支付日的相关利息,成城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12月29日,交通银行湖北分行与武汉晋昌源、成城集团、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绿科”)和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科伯创”)签订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武汉晋昌源于2017年12月29日归还了300万元借款,并于2018年2月28日与交通银行湖北分行签订了3.28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成城集团、赛伯乐绿科和绿科伯创分别与交通银行湖北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武汉晋昌源3.2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武汉晋昌源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偿还交通银行湖北分行3000万元利息或另行提供价值完全覆盖利息金额、交通银行湖北分行认可的抵押物,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尚未收到武汉晋昌源偿还3000万元利息和提供抵押物的相关资料。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交通银行湖北分行如未按期收到该项利息或提供抵押物,成城集团将再次面临代为偿债的风险。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意见,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公司将积极与交通银行湖北分行、武汉晋昌源以及赛伯乐绿科、绿科伯创保持沟通,积极督促武汉晋昌源尽快履行偿还责任以减轻公司的偿债风险。同时公司2018年将在保持商业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相关企业平稳运营的基础上逐步转变经营方向,缩减贸易流通领域投入,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及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出资能力分期出资,参与对外战略合作,探寻公司发展的新道路,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并且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执行和解协议》、《保证合同》

  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起诉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武汉晋昌源向交行湖北省分行偿还借款本金33099.7201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及复利,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为了消除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12月29日,交通银行湖北分行作为甲方与武汉晋昌源(乙方)、本公司(丙方)、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绿科”)和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科伯创”,赛伯乐绿科与绿科伯创共同作为丁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由武汉晋昌源在3日之内归还300万元借款,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提供签订3.28亿元重组借款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全部资料,乙、丙、丁三方四个公司对重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4月30日前偿还原欠利息3000万元,和解协议规定其借款本金和其余利息的偿还根据丙方是否重组成功而制订不同的还款计划。

  2017年12月29日,武汉晋昌源归还了300万元借款。武汉中级法院签发了终结执行裁定,并规定如不能履行和解协议,交通银行湖北分行可申请恢复执行。

  2018年2月28日,武汉晋昌源与交通银行湖北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本公司、赛伯乐绿科和绿科伯创同日与交通银行湖北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武汉晋昌源向交行湖北省分行申请3.28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不长于24个月,且全部借款到期日不迟于2020年2月28日。

  2018年5月3日,公司大股东绿科伯创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安排裕成企业有限公司向交行湖北省分行提供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彩虹路共计626.65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该抵押物已获得交行湖北省分行的认可,裕成企业有限公司与交行湖北省分行已于2018年5月3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已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三、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设立了全资孙公司武汉瀚翼瑞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瀚翼爱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截至报告日,武汉瀚翼瑞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瀚翼爱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均已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四、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召开了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开展需要,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的建议,公司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该议案经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虽然公司取得5203.63万元的非经常性收益和2808.12万元的营业收入,分别为:收回已经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3750万元;哈尔滨房产被法院拍卖取得的1453.63万元拍卖款偿还予债权人,结转房产的成本、折旧取得了985.40万元收益,非经常性收益能够弥补有限的财务利息支出和日常经营亏损,但是随着计提的财务利息支出不断增加,预测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负数。

  ■

  公司代码:600247                                             公司简称:*ST成城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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