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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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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伍竹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旭、张蕴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8-046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 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吴旭副董事长委托伍竹林董事长、谢峰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通过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属下公司继续租用广州国发控股有限公司物业的决议(关联交易)》(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属下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继续租用广州国发控股有限公司部分物业并签署有关物业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期限:5年期(2023年9月27日到期);

  2、继续租用物业:寺右站和周门站、西湾东二街1号、同德围汇华街2号及区庄燃气供水大厦8-19楼等5项物业;

  3、收费标准:按照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最新公布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和评估价而定。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8-047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属下公司继续租用广州国发控股有限公司物业的决议(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上述交易事项符合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属下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同意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属下广州发展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继续租用广州国发控股有限公司部分物业并签署有关物业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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