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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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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锦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小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标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标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吸收合并工作已经完成,重庆标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月3日、 2月11日、3月12日、7月24日、8月22日及23日分别偿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25,000万元。

  2018年3月20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0,597.58万元,其中2018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9,361.54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02.85万元,收到保证金166.3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925.42万元。

  3、获得政府补助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2018年9月20日累计12个月内收到各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2,809.18万元,各项补助均已到账,预计对2018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影响1,85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总额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4、企业年金计划

  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水平,进一步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长远发展,公司制定了《企业年金方案》,并经2018年7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根据《企业年金方案》规定,公司2018年1-9月计提预计应缴纳年金1,471.27万元。

  5、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编制2018年1-9月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2018年7月3日,公司收到大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渝富集团计划在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10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95万股的公司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年9月7日,渝富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2018年10月23日,渝富集团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共减持股份195.5611万股,详情请参见公司2018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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