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作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小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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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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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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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情况与年初余额相比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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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与上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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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构成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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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本次公司配股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显示,公司配股事项将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165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
2.报告期内,公司接受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路农贸市场等九家社区农贸市场(详见公告:2018-057)及接受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冷链物流中心项目资产(详见公告:2018-027)
3.公司持续推进对外投资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完成对大连万城物流园项目的一期投资计划(详见公告:2018-033);同时与温州宏筑置业有限公司就福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告:2018-050)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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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5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165次工作会议审核了公司配股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配股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113 公司简称: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