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53 公司简称:申华控股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祁玉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安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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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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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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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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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非公开事项
2018年5月26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因正在筹划涉及资产交易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起停牌。
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130,0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华晨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2018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晨集团转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8】112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2018年8月2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详见编号:临2018-24、26、28、42、52号)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2、转让广发银行股权事项
2018年7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签署《资产转让意向协议》,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华晨集团达成初步意向。公司拟将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5%股份(223,596,793股股票)向华晨集团转让,转让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转让金额预计超过16亿元。
2018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签署《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框架协议》议案。
2018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2462号《关于对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2018年9月13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发布了重组预案修订公告。
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将广发银行1.45%股份(223,596,793股股份)转让给华晨集团,双方在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最终转让价格为15.9亿元。同日,公司与华晨集团签署了《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发银行股份。(详见编号:临2018-43、54、58、59、62、64号)本次转让广发银行股权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沈阳华晨金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66亿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晨租赁股权。(详见编号:2018-45号)截止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
4、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沈阳华晨金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携华科技股权。(详见编号:2018-46号)截止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已办理完毕。
1.7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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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8-66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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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整,敞口额度为1.5亿元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含电票),期限一年。
三、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整,敞口额度8000万元,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含电票)。担保方式:由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8000万元授信额度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四、 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1.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8亿元整,敞口额度1.8亿元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含电票),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由申华金融大厦20-26层作抵押担保。
备查文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8—67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第四号——电力、第五号——零售》的要求,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现将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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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行业情况
1、 汽车产业:
(1) 汽车文化产业园:前三季度,渭南汽博园上半年运营良好,目前在建及已运营的汽车品牌4S店为14家,并已有6个品牌签订了10个立体4S店的意向协议。报告期内成功举办了“2018申华跨年国际汽车展”、“2018第二届渭南申华春季车展”、“六一演艺服装节”、“渭南市第六届青岛啤酒节”等活动,此外渭南汽博园对汽配板块、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便民服务站等板块开展了筹备工作。开封汽博园经过前期筹划,一期项目正在建设中,招商方面累计引入落地建设5个品牌及多层店租赁2个品牌。
(2) 汽车销售: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宝马等中高端汽车品牌销售12748台,宝马在第三季度新增X2、国产X3车型,销量较去年前三季度同比增长7.46%;实现华晨等品牌整车销售13616台,同比下降70%,其中批发业务销售9940台、零售业务销售3676台,销量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不再代理批发金杯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取消影响销量以及主力车型销售不及预期;实现平行进口车销售281台。
2、 新能源产业发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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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地产:
报告期内, 湖南洪江市湘水国际一期项目完成竣工,截止2018年9月实现住宅销售274套共34672.12平方米,累计销售面积占可供出售面积79%,实现商铺销售416.9平方米,车位销售11个。西安“曲江龙邸”住宅项目销售车位共计65个。
公司下属房地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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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