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08                                             公司简称:无锡银行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邵辉、行长陶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仲国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2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变更,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新准则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准则。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要求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改进了有效性评估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新准则实施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3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120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14人,实到13人,全权委托1人。唐劲松先生因事请假,书面委托马海疆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因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的50%,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其派驻董事孙志强、殷新中无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2、关于开设分支机构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制定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制定并表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修订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修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制定风险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制定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制定新产品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制定零售客户内部评级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修订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订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8-054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总行1207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徐建新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8名,监事陈思源委托监事徐建新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监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新产品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