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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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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2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晓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建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660,494,271.47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6.8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3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66.6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5,014,347.68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9.22%,主要原因是往来款项收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452,921,474.6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02.83%,主要原因是由于购买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72,979,851.0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26.53%,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50,0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5.65%,主要原因是由于归还贷款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366,679,908.8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5.79%,主要原因是本期预收货款转回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81,565,381.87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3.40%,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数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261,737,034.5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0.18%,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税费计提数增加所致。

  10、递延收益期末余额31,349,384.1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1.3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专项资金转入递延收益所致。

  11、财务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5,397,864.94元,较上期减少232.59%,主要原因是借款减少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1,353,320.00元,较上期增加213.00%,主要原因是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13、投资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12,541,821.33元,较上期增加73.49%,主要原因是银行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14、资产处置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3,674,382.56元,较上期减少103.06%,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5、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3,201,425.30元,较上期减少51.24%,主要原因是营业外收入项目减少所致。

  16、收到的税费返还3,560,965.23元,较上期减少73.92%,主要原因是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1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541,821.33元,较上期增加73.49%,主要原因是银行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1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262,629.79元,较上期减少97.15%,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元,较上期减少68.75%,主要原因是贷款减少所致。

  2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0,000,000.00元,较上期减少37.5%,主要原因是贷款归还所致。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18年1-9月份,公司积极化解面临的经营压力,适应消费升级,拓展经营思路,产品品质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保持了稳定、健康发展。

  2018年1-9月份,公司实现啤酒销量364万千升,其中燕京主品牌销量251万千升,“1+3”品牌销量334万千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3,288万元,同比增长0.39%,实现利润83,805万元,同比增0.8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093万元,同比增长0.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589万元,同比增长21.19%。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1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杨毅、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最新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2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分别为:王金泉、宋玉梅、周洪年,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同意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2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最新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当期及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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