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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至将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7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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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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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