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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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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13              股票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8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雄安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雄安分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8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收到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8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 、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 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8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雄安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雄安分公司的议案》,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定。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雄安分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拟定住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北段大运加油站南行200米路西中交二局南侧

  4、拟定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工程咨询;技术咨询;零售家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雄安新区的建设战略布局为建设绿色、现代、智慧的未来之城,公司作为装饰装修领域率先通过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装配式建筑装修产业基地,积极响应雄安新区的建设布局,拟定在雄安新区设立分公司,负责拓展公司在雄安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业务。

  公司将发挥自身在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与综合配套服务优势,积极参与雄安建设,为社会提供更舒适的健康科技人居环境。

  公司设立雄安分公司将有利于开拓京津冀地区市场,提高公司业务区域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也符合公司未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雄安分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在雄安新区设立分公司,需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因新区政府政策可能存在变化等因素,存在无法设立或设立时间较长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开展设立分公司的工商登记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8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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