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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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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接受担保的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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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16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内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

  ●新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投资总金额: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内容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内容变更概述

  2015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现代农业”)取得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泰发改字[2015]130号《关于同意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备案的通知》,拟在泰和县冠朝镇投资建设“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该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吉安现代农业拟对原项目的养殖品种进行变更,由养殖5,000头原种猪变更为养殖8,400头商品母猪。

  本次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原项目内容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

  2、实施主体: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一座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引进优质品种母猪5,000头,项目包括新建猪舍、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养殖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种猪3万头,商品猪7万头。

  5、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5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6、项目效益评价:本项目建设期为4年,项目第三年起开始部分投产,经营负荷为60%,第四年开始达到100%。本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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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原种猪母猪繁育舍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养殖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建设,种猪保育培育舍尚未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40.54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059.46万元(不含利息)。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将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

  (三)项目内容变更后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2、实施主体: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变更

  3、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未变更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一座年存栏8,400头商品母猪场,引进8400头二元母猪,项目包括新建猪舍、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养殖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断奶仔猪21万头。原已开工建设的5000头母猪猪舍可直接用于养殖5000头商品母猪,原未建的保育培育舍,不再建设,空出来的土地改成建3400头商品母猪舍。

  5、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5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6、项目效益评价:本项目原已开工5000头母猪猪舍可直接用于养殖5000头商品母猪,受当前疫情形势生猪调运受限影响,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投产,新建的3400头商品母猪舍预计2019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预计2019年达产40%,2020年达产80%,2021年起开始达产100%。本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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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原因、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项目内容变更的原因

  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公司拟对原项目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1、2018年8月3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我国辽宁省沈阳市养猪户发生第一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迄今为止已经在河南、江苏、安徽、浙江、黑龙江、内蒙古、吉林、云南、湖南等省区也陆续出现30余起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非洲猪瘟是由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发病率高,死亡率可达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生猪养殖的生物安全保障至关重要。而核心场位于生猪养殖的金字塔塔顶,对产业链条下游的扩繁场、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的性能表现和生物安全有着重大影响,其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因素考量相比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要更加严格。项目场地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原计划建设核心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核心场选址在生物安全方面需要再提升等级,经重新慎重评估,该地点建议以建设商品母猪场为宜。

  2、基于生物安全的建设模式再优化,对项目原先采用的设计模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核心场的建设通常采用一体化的模式,即母猪饲养和仔猪保育、种猪培育置于同一个场内开展。而在目前养殖疫情形势下,无论是种猪场(核心场和扩繁场)还是商品场的建设,均采用两点式甚至多点式的建设设计模式。基于此,本项目原先采用的繁殖、育肥一体化的模式重新调整为仅建设商品母猪场,产品为商品仔猪,仔猪销售后的保育与商品仔猪育肥则由下游客户市场化开展。

  3、基于地块面积合理充分使用的考量,原先用于种猪保育、培育栏建设用地在本次项目调整后将用于增加建设3400头母猪栏舍,5000头繁育一体化的原种猪核心育种场亦即调整为生产商品仔猪苗的8400头商品母猪场。

  本次项目内容变更能够适应当期生猪养殖的形势变化,更有利于项目的安全运营,有助于更安全地保障项目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项目内容变更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的投产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销售、动物疫病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提高养殖管理的科学水平和精细化、信息化程度,强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营销体系建设等方面,确保项目竞争性和效益。

  (三)投资项目内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符合当期生猪养殖的形势变化,更有利于保障项目的安全和稳健运营,亦符合公司生猪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降低运营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16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

  ●新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投资总金额: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7,500.00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本项目原已开工5,000头母猪猪舍可直接用于养殖5,000头商品母猪,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投产,新建的3400头商品母猪舍预计2019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预计2019年达产40%,2020年达产80%,2021年起开始达产100%。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4.79元。截至2017年9月2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8,7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23.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016.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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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基本情况

  2015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现代农业”)取得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泰发改字[2015]130号《关于同意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备案的通知》,拟在泰和县冠朝镇投资建设“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该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40.54万元。

  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吉安现代农业拟对原项目的养殖品种进行变更,由养殖5,000头原种猪变更为养殖8,400头商品母猪。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

  项目原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引进优质品种母猪5,000头;变更后的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年存栏8,400头商品母猪场,引进8,400头二元母猪。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5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涉及的募集资金为7,5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59%。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

  2、项目立项批准时间:2015年8月14日,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泰发改字[2015]130号《关于同意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备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一座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引进优质品种母猪5,000头,项目包括新建猪舍、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养殖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种猪3万头,商品猪7万头。

  6、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基础种猪投资5,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500万元、附属设备采购安装1,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5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7、项目效益评价:本项目建设期为4年,项目第三年起开始部分投产,经营负荷为60%,第四年开始达到100%。本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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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项目实际投资情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原种猪母猪繁育舍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养殖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建设,种猪保育培育舍尚未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440.54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059.46万元(不含利息)。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将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公司拟对原项目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1、2018年8月3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我国辽宁省沈阳市养猪户发生第一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迄今为止已经在河南、江苏、安徽、浙江、黑龙江、内蒙古、吉林、云南、湖南等省区也陆续出现30余起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非洲猪瘟是由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发病率高,死亡率可达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生猪养殖的生物安全保障至关重要。而核心场位于生猪养殖的金字塔塔顶,对产业链条下游的扩繁场、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的性能表现和生物安全有着重大影响,其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因素考量相比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要更加严格。项目场地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原计划建设核心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核心场选址在生物安全方面需要再提升等级,经重新慎重评估,该地点建议以建设商品母猪场为宜。

  2、基于生物安全的建设模式再优化,对项目原先采用的设计模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核心场的建设通常采用一体化的模式,即母猪饲养和仔猪保育、种猪培育置于同一个场内开展。而在目前养殖疫情形势下,无论是种猪场(核心场和扩繁场)还是商品场的建设,均采用两点式甚至多点式的建设设计模式。基于此,本项目原先采用的繁殖、育肥一体化的模式重新调整为仅建设商品母猪场,产品为商品仔猪,仔猪销售后的保育与商品仔猪育肥则由下游客户市场化开展。

  3、基于地块面积合理充分使用的考量,原先用于种猪保育、培育栏建设用地在本次项目调整后将用于增加建设3,400头母猪栏舍,5,000头繁育一体化的原种猪核心育种场亦即调整为生产商品仔猪苗的8,400头商品母猪场。

  本次募投项目内容变更能够适应当期生猪养殖的形势变化,更有利于项目的安全运营,有助于更安全地保障项目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2、实施主体: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变更

  3、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未变更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一座年存栏8,400头商品母猪场,引进8,400头二元母猪,项目包括新建猪舍、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养殖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断奶仔猪21万头。原项目已开工建设的5,000头母猪猪舍可直接用于养殖5,000头商品母猪,原未建的保育培育舍,不再建设,空出来的土地改成建3,400头商品母猪舍。

  5、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其中:二元种猪(含种公猪)投资1,15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240万元、附属设备采购安装3,71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0万元、土地及其他设备69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7,5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6、项目建设周期及预计效益:本项目原已开工5,000头母猪猪舍可直接用于养殖5,000头商品母猪,受当前疫情形势生猪调运受限影响,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投产,新建的3400头商品母猪舍预计2019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预计2019年达产40%,2020年达产80%,2021年起开始达产100%。本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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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

  发展生猪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养殖是我国由养猪大国迈向养猪强国的必经之路。目前我国生猪产业总体存在育种能力不匹配、猪场设计不合理、设施设备相对落后、生物安全措施薄弱、疫病防控难度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小、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等突出问题。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政策法规,大力扶持及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

  当地政府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举措进一步推动生态养猪事业的发展,服务功能健全,当地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和帮助养殖场(户)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生猪扩繁场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支持,较大程度地调动了养猪的积极性。

  本投资项目积极响应了国家政策法规对"规模化生猪养殖"的发展要求,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供给侧改革方向。该项目实施后,将为周边育肥场提供21万头优质商品猪苗,新增21万头生猪出栏,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转型带来的良机。

  (2)项目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项目是实现公司在江西养殖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布局江西区域是基于该省生猪产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江西生猪产业落后产能近年来急剧消减,需要新型优势产能作部分替代和弥补。项目充分利用该区域的优势,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不断提高生猪产业发展的技术装备水平、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能力、精准营养和饲喂技术等,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先进产能,提升公司在当地的市场地位。

  (3)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生猪产业链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系统的产业链优势,公司研究院围绕养猪产业建立了包含饲料技术、动物保健、育种繁育、环境工程、信息技术5个研究所和动物医学、分析测试2个中心,技术和工程研发能力在国内产业企业中处于优势地位;公司在生猪养殖产业具备了集饲料加工、猪场设计与建设、种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废弃物综合治理等多个环节于一体的完整生猪产业链。一体化产业链使得公司将生猪养殖各个生产环节置于可控状态,在立体生态养殖、食品安全、疫病防控、成本控制及标准化、高效化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4)公司具备相应的人才及技术储备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具备良好的人才任用、培养、成长机制,拥有良好的引进和留住人才的企业文化。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生猪养殖产业链布局,还与国内其它一些优秀养殖企业进行了股权合作,集聚了生猪养殖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积累了较丰富的技术储备,能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5)配套饲料厂能够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位于当地的下属子公司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成熟的饲料生产工艺、销售团队和渠道,弥补和增强在吉安地区生猪养殖饲料的配套自供能力,通过全面整合生猪养殖和饲料生产的相关资源,达到资源的更优配置。

  8、项目审批情况

  经向专家咨询,本次项目调整后因不再建设培育舍,存栏猪只数量变少,粪污产生量减少,项目原有的环保手续预计可以继续适用,公司将与相关政府部门确认项目手续事宜。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在我国人民的饮食结构中,肉类消费主要为猪肉,约占肉类消费的60%,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菜篮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逐步改善,口粮消费继续下降,猪肉等畜产品消费持续上升,优质安全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未来安全优质的猪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必然得到快速发展,“优质放心猪肉”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江西生猪产业落后产能急剧消减,当地政府大力扶持规模化生猪生态养殖小区的发展,江西省生猪产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实施本项目,除了降低公司生猪养殖生物安全风险外,亦有助于公司抓住当地市场转型带来的良机,满足当地人们对优质安全猪肉的需求。

  (二)风险提示

  1、项目市场风险

  若未来国家政策变化、下游行业需求量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项目收益存在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2、畜禽疫情风险

  如果发生较大规模的动物疫情,如禽流感、猪高热病、蓝耳病、猪瘟等疫情的发生,可能对养殖业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管理风险

  生猪养殖场的高效运营对养殖生产管理、成本控制、人力资源、信息沟通、内部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如果公司在前述运营管理方面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可能影响项目的整体运营效率和业务的持续发展。

  公司将通过提高养殖管理的科学水平和精细化、信息化程度,强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营销体系建设等方面,确保项目竞争性和效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经慎重评估而作出的决策,有助于更安全地保障项目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系公司基于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经慎重评估而作出的决策,有助于更安全地保障项目运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主营业务具体情况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的安全和稳健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议案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16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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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7日

  至2018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一、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2.01-2.02)、3、4、5、6、7、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01-2.02)、3、4、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于2018年11月2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登记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邮编:361008

  联系人:魏晓宇、邱涵

  联系电话:0592-2596536传真:0592-5362538

  (二)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明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须携带原件。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和联系电话,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晓宇、邱涵

  电话:0592-2596536 传真:0592-5362538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2018年11月27日下午13:30-14:00到公司会议地点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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