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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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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应收账款逾期款项未收回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业务停滞,采购需求下降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保证金收回。

  (4) 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存货采购需求下降所致。

  (5)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归还内存外贷项目产品所致。

  (6)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不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7) 衍生金融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结束内存外贷项目所致。

  (8)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9)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现金流短缺,无法及时偿付所致。

  (10)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主要系现金流短缺,无法及时偿付所致。

  @

  (1)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所致。

  (2)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所致。

  (3) 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所致。

  (4)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5)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汇兑损益减少所致。

  (6)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逾期款项未收回,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大幅萎缩所致。

  @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停滞所致。

  (2)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保理业务逾期,减少业务本金的收回所致。

  (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停滞所致。

  (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停滞,减少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所致。

  (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停滞,减少融资所致。

  (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融资减少,相应还款金额减少所致。

  (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年DGT减少向少数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结束内存外贷项目所致。

  (1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外币对人民币汇率变动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86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10:30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截至2018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个别认定法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1.95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三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6.51亿元。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势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预计新增计提坏账准备共计5.51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于公司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出具了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刊登在2018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9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 2018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3、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87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11:00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第三季度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9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 2018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88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截至2018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个别认定法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1.95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三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金额为6.51亿元。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大势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华信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预计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共计5.51亿元,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应收账款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应收保理款余额为20.485亿元(应收保理总额25.945亿元,另扣除贸易业务债务人为公司的应收保理款5.46亿元)。目前保理业务形成的大额逾期应收款有72%已超过180天。为客观反映公司第三季度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结合保理业务实际催收情况,根据个别认定法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第三季度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01亿元。

  (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

  截至2018年9月30日,贸易类应收账款余额为3.78亿美元,逾期比例为100%。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转口贸易采用账龄分析法,大单业务账期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1年的按5%,超过1年但未超过2年的按10%计提,第三季度新增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0.0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0.5亿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保理业务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1.95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8年第三季度新增计提各项坏账准备为6.51亿元。本次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2018年9月30日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18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9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0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达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受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的控股股东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事件影响,公司业务大幅萎缩;同时应收账款也发生较大规模逾期情况。若公司的经营状况不能好转,不能及时补充流动性资金,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的2018-085号公告:《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拟与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公司已与中介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除上述事项,不存在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5月2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3、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皖证调查字18056号),因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若公司因上述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华信持有公司股份1,384,501,534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8%。上海华信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868,668,757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数的62.74% ;上海华信所持本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共计1,384,501,534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数的100%;上海华信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合计为12,618,419,375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所持本公司股份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但其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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