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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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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86                                             公司简称:兆易创新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桂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日起停牌。2017年11月1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明确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018年2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018年3月2日,公司对《问询函》有关问题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日起复牌。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与2018年7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1068号)。2018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068号)。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10月17日披露相关公告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

  2018年10月24日晚,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0月2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否实施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10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103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的公告

  ■

  2018年10月29日,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9名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据此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3、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起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的规定,并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以及国际证券市场近年来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需要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会计估计。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2)变更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50%(含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同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状况、价格波动率、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 ,并从持有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整个期间判断这种下降趋势是属于非暂时性的,可判断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目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公司将在2018年12月31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综合具体投资标的基本面等情况考虑减值计提事宜。

  2017年12月6日,公司对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股票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累计跌幅21%,按照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该项资产无需计提减值,不确认当期损益,此跌幅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146.58万元人民币(该金额未经审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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