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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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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10月31日起,本公司增加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9988

  公司网站:www.zscffund.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11月2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实灵活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健康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科技传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注:我司旗下定期开放产品在开放期间开通转换业务的,也适用于与本基金在开放期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 份6个月后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0.8%,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0元

  转出金额=10,000×1.08=10,800元

  补差费(外扣)=10,800×1.5%/(1+1.5%)-10,800×0.8%/(1+0.8%)=73.89元

  转换费用=0+73.89=73.89元

  转入份额=(10,800-73.89)/1.05=10,215.34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 份6个月后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215.34份。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元(含2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2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6.2 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东莞银行、南京银行、张家港农商行、东莞农商行、江南农村商业、珠海华润银行。

  2、券商销售机构: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信达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大同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部证券、中金公司、华鑫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天风证券、开源证券、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

  3、第三方销售机构:新兰德、和讯信息科技、诺亚正行、深圳众禄销售、上海天天、上海好买销售、蚂蚁(杭州)基金、长量基金、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基金、利得基金、苏宁基金、汇成基金、新浪基金、虹点基金、陆金所、盈米财富、蛋卷基金、万得基金、挖财基金、北京肯特瑞。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金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查询,并以此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国防分级,基础份额)、鹏华国防A份额(场内简称:国防A)、鹏华国防B份额(场内简称:国防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30日,国防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国防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国防A、国防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防A、国防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国防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国防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国防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国防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国防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防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国防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国防分级的情况,因此国防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国防分级、国防A、国防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国防A份额与国防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国防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级;交易代码:15023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8年10月29日,环保B级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34元,相对于当日0.30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2.30%。截止2018年10月30日,环保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32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环保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环保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环保B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场内代码:160634)参考净值和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场内代码:15023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环保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环保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环保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10月30日收盘,环保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环保B级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础份额)、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鹏华环保B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级)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30日,环保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环保B级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环保A级、环保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环保A级、环保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环保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环保B级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环保B级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环保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环保A级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环保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环保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环保分级的情况,因此环保A级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环保分级、环保A级、环保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环保A级份额与环保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元时,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场内代码:160632)、鹏华酒A类份额(场内简称:酒A,场内代码:150229)、鹏华酒B类份额(场内简称:酒B,场内代码:150230)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10月30日,鹏华酒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5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2018年10月30日,酒B收盘价为0.412元,溢价率高达68.16%。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酒B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酒B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关于调整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8年10月30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酒B;证券编码:150230)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5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8年10月31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2018年10月31日深圳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酒B”调整为“*酒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2018年11月01日起证券简称由“*酒B”恢复为“酒B”,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10月30日,本基金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5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8年10月3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酒分级份额、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酒分级份额、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酒B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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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鹏华酒A份额

  ①份额折算后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份额数保持1:1配比,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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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份额折算前鹏华酒A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酒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酒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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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鹏华酒分级份额

  鹏华酒分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酒分级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酒分级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酒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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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酒A份额与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酒分级份额、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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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8年10月3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酒A、鹏华酒B将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0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酒A、鹏华酒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8年11月02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将于2018年11月02日上午开市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1月02日鹏华酒A、鹏华酒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1月01日的鹏华酒A、鹏华酒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8年11月02日当日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鹏华酒A、鹏华酒B将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30复牌。鹏华酒A、鹏华酒B将于2018年11月01日全天停牌, 并于2018年11月02日上午开市复牌。

  2、2018年10月30日,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以下,而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10月31日,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3、特别提示:近日鹏华酒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酒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鹏华酒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鹏华酒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酒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酒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酒分级份额,因此原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酒分级份额为跟踪鹏华酒A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鹏华酒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酒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6、原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鹏华酒分级场内份额分拆为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鹏华酒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8、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酒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酒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酒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酒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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