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118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稽总调查字181637、稽总调查字181624、稽总调查字181628),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一、本次被立案调查事项相关说明

  2016年10月中泰创赢举牌康得新期间,由于康得集团要求中泰创赢持有三年以上,因此康得集团与中泰创赢签署了带有保底条款的协议。康得集团及中泰创赢双方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对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双方并不符合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条件,也不存在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数量的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和措施

  本次调查不影响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影响钟玉先生的正常履职,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的意见为准。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调查期间,公司及钟玉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