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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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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将迎来回购大潮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吴玉华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吴玉华 

  

  随着公司法修正案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有关规则的明确,上市公司股权回购激增。业内人士认为,“回购新政”的实施有利于国企混改及员工持股,也为上市公司融资打通了一个新渠道,预计四季度将迎来回购大潮,万亿回购资金将提振A股,从而稳定市场和投资者预期。

  配套政策亟须完善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随后,证监会和交易所相继推出落实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指出,此次公司法修订对于资本市场来讲是重大利好。一是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更加具体和明确,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员工持股将有很大支持。二是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于公司转债的发行是一个比较大的利好,为上市公司融资打通了渠道;三是赋予公司董事会更大决策权,对于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效率将有极大提高。此外,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也有所放宽。

  他认为,回购制度的实施是鉴别上市公司健康度的一个指标,相信好的公司,尤其是国企、大盘蓝筹股一定会采取措施回购股份。后续要进一步完善回购配套制度,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内部交易等制度;对于回购动用资金,削弱公司偿债能力的情况,应加强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对于恶意回购等情况,应允许债权人适当诉讼。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包括加强回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防范潜在的有损债权人、投资人利益的上市公司行为等配套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通过修改公司法,我国资本市场已由政策市向法治市转变,将来更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有义务也有权力实施回购。

  回购热情再度升温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显著升温。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29日,今年已实施的股票回购规模达308.71亿元,远高于2017年83亿元和2016年105亿元的规模。从个股来看,今年以来已实施回购金额最高的三家公司为美的集团、永辉超市和均胜电子,回购金额分别为18.29亿元、16.28亿元、15.55亿元。海通证券策略分析师荀玉根表示,2018年以来,A股股票回购家数、金额均创新高,但热度相比美国市场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公司法修订后的首个公告日,即10月28日,超40家A股公司积极响应回购。其中,16家公司披露回购预案。按回购规模上限计算,16家公司回购预案规模约62亿元。上市公司回购热情再度升温。

  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1146次回购预案公告,其中10月公告170份回购预案。从预告的回购总金额看,回购金额下限为446.84亿元,回购金额上限达到1277.78亿元。

  从市场表现来看,29日两市震荡走低,上证指数跌幅超过2%,而公布回购预案的吉鑫科技“一字板”涨停,人福医药大幅高开,收盘上涨1.79%,恒力股份收盘上涨0.21%。新湖中宝、美盛文化、拓维信息等多只28日公布回购预案的个股均以上涨收盘。招商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夏表示,股票回购新政落地,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助力市场反弹,此轮“回购潮”会在一段时间内得以延续,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四季度将迎来回购大潮。”刘俊海说。(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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