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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健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健先生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购回交易,并将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8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044号公告)。
2017年12月6日、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8月22日,陈健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50.00万股、200.00万股、1,000.00万股、1,000.00万股、1,000.00万股补充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13日、2018年7月7日、2018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057号、2018-016号、2018-017号、2018-046号、2018-050号公告)。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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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健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6,339.032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05,779,387股)的比例为7%;本次解除质押后,陈健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