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8-090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司太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5)。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关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的投票数统计有误,现对该部分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胡锦生先生,实际控制人为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胡锦生和胡健。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吴金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汤军对本议案投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胡锦生先生,实际控制人为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胡锦生和胡健。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锦生先生、胡健先生、吴金韦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3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汤军对本议案投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发布的《司太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改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将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18-09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司太立”)股东:(1)朗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生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8%;(2)丰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勤有限”)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
朗生投资与丰勤有限系国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6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18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朗生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勤有限《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2018年10月27日,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朗生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丰勤有限未实施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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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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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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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因市场发生变化,丰勤有限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因市场发生变化,丰勤有限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