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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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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4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二次反馈问题相关披露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26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通知书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公司“关于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承诺”作如下补充披露。

  一、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14亿元,均为向参股公司圣雄能源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9月末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55%和14.50%,以上担保均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对外担保公告。2018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与发行人签署了反担保协议,对公司的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截止目前,圣雄能源生产经营正常,未出现破产、清算及无法偿还借款被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清偿的情况。虽然目前圣雄能源经营有所好转,但如果被担保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对应融资,公司将承担代偿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二、公司关于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承诺

  公司出具的承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为加快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审核,特决定剥离融资租赁和保理等类金融业务,并就从事类金融业务的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类金融子公司”)股权转让、解除中泰化学为类金融子公司担保等收回财务性投资或支持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在召开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解除中泰化学为上述类金融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事项。

  二、承诺将所持上述类金融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收回所有投资及相关投资收益。

  三、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36个月内,发行人不对任何类金融企业进行股权受让/实缴注册资本/增资等,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提供担保等等各种形式的财务支持)。

  特此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承诺》。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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