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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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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吕晓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新兵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实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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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
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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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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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的定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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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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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价款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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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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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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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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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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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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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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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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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涛、孙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