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83 公司简称:顶点软件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严孟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凤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婵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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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孟宇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67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李军、独立董事齐伟、独立董事徐青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68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永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欧永、监事郑元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69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持有待售的资产”和“资产处置”,上述业务范围所涉及的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该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之“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其他收益”的位置提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3383 股票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70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29日,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坏账核销概况
为审慎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追收无果、小额应收账款催收成本大于应收账款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共计1,422,650.3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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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