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励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朝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现金管理事项进展
(一)2018年10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
3、产品收益率:4.00%/年
4、产品起息日:2018年10月26日
5、产品到期日:2019年1月26日(银行有权在提前终止日终止交易,即全额退还存款本金。)
6、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8、结息付息方式:本存款利随本清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提示
1、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为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为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议。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系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
(一)《结构性存款合同(合同编号:2018101040557)》;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公告于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1,3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96,318,266.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23,181,733.33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涞寅路1881号1幢变更为江苏溧阳市中关村泓盛路东侧城北大道北侧。投资总额及投资内容均无实质变化。为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向江苏科达利增加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510.53万元,自有资金1,489.47万元。
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及江苏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科达利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项目投资金额由14,977.16万元变更为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深圳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792.20万元及其利息,及前期已实施完毕的募投项目的专户结息共计79.6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2018年6月5日,公司及大连科达利、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5,622.43万元,期末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6,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为1,784.3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为2,476.52万元。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以下简称“西安项目”),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项目终止原因
该项目立项于2014年,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达利”)在西安高新区实施,项目计划通过建设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线,扩充西部地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能力,缩短交货周期,满足位于西部地区的国内外高端客户,包括三星等客户的需求。为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产能建设,通过购置动力电池结构件用高精度连续拉伸设备、动力电池结构件用切口设备、动力电池结构件用盖板冲压设备等国内外生产设备,现已扩充了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能。
近年原西部地区主要客户扩产停滞,致使子公司新增产能需长途运输至福建、江苏等区域销售给CATL等其他客户,造成了销售费用的增加。出于经济效益考虑,若继续进行产能扩充将会造成公司相关资产的闲置,公司暂时中止了该项目的产能扩充建设,截至目前,陕西科达利的市场态势并未好转,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着科学审慎、合理节约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三、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本次拟将“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其专户利息用于“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以下简称“大连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科达利”)实施。
大连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50,739.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12,871.88万元,剩余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本次西安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5,008.60万元及专户利息将直接转入大连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二)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也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市场的快速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产业政策将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机遇,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大连科达利已取得了位于大连保税区汽车产业园约8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通过自建生产基地将有效改善公司生产条件,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该地块与公司客户之一松下汽车动力电池项目临近,在保有订单稳定性的基础上,可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更好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供货能力,提高了公司对重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响应速度,有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持续盈利能力。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所做出的慎重决定。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充分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新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投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于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5、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中介机构人员。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一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18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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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一栋三层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一栋三层董秘办
联系邮箱:ir@kedali.com.cn
联系电话:0755-6118 9991
联系传真:0755-6118 9991
联系人:蔡敏、罗丽娇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850,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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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6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王少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