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3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青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辛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新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青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33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10月26日14:00时在珠海市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详见2018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三、会议以 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董事张辛聿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不超过24个月,至2020年12月30日结束。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2018-036)。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3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8-03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7月27日、2015 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12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于2017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18年12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18年12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会议,经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不超过24个月,至2020年12月30日止。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