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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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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8-04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国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路童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7年8月1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宁波华旗同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与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意向书A》和《合作意向书B》,华旗同德、东部集团、恒通果汁拟向广东君浩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4日、2017年11月9日、2017年12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2017年12月19日,华旗同德与广东君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A》,华旗同德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000,000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1,050,000,000元;东部集团和恒通果汁与广东君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B》,东部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7,000,000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350,000,000元,恒通果汁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000,000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广东君浩,转让价款为500,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广东君浩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8,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9%,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的股东林宏润、林凯旋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目前该事项正在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推进中。

  (二)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该协议书中约定,2018年度公司继续向东部集团及所属的房地产开发机构持续供应商品混凝土, 预计2018年度产生的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总额约人民币6,100万元,占同类产品交易总量的5.56%左右。协议约定商品混凝土的销售价格确定原则为随行就市并保证不低于市场价格。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且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并经公司201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东部集团发生的商品混凝土关联交易总额为2,962万元。

  (三)公司股东东部集团近年来为本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了大力支持,为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融资担保的责权,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自2018年7月开始东部集团将继续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自2018年7月1日起,按东部集团为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贷款金额和期限支付担保手续费,支付标准为年费率1%,不足一年按实际时间折算收取,不足一个月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借款担保不收取担保费。预计合同期内,公司应支付给东部集团的担保费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70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7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东部集团累计已发生的融资担保费金额为210万元。

  (四)为进一步完善混凝土产业现有经营结构,提升产业的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现有混凝土产业进行整合,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设立子公司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下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设立深圳市天地良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将混凝土产业与其他产业分离,混凝土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实施管理,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2018年8月末集团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将与混凝土业务相关的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划转至新设的子公司及孙公司,实现了生产经营组织关系、客户及销售业务关系、供应商及采购业务关系、劳动关系等的统一转移。新设立的公司自9月起已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

  (五)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也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计划使用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期限在半年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购买的各项理财产品均按理财合同履行中,共计实现理财收益14.98万元。

  (六)公司与北京乾坤合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签署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该基金管理公司于2016年5月办理完工商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并最终核准名称为西藏天地合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申报私募基金牌照过程中由于基金备案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一直未能申报成功。

  由于目前市场融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结构化产品在银行系统内发行较为困难,且在市场对资金流动性严控的情况下资金成本逐步上行,募集资金环境发生巨大转变。同时因相关政策不明朗,市场对产业并购基金所投资项目未来退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经与北京乾坤合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双方一致认为,该项目具有很多不确定性,2018年3月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拟终止该项目。

  目前该公司的注销工作已办理完成。

  (七)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50,2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减持价格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2018年9月28日,公司收到深投控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2018 年9月28日,减持时间已过半,深投控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7日、2018年9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目前深投控减持行为按计划实施中。

  (八)公司各混凝土搅拌站新站建设情况: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目前新站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东混凝土分公司新站正在建设当中,已完成边坡治理和部分土建项目。

  (九)深秦项目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在进行项目申报审批的同时,提前做好项目的各项开工准备及初步勘察工作,与专业机构签订建筑方案设计合同。目前深秦项目受地铁13号线和西丽站的规划的影响,本项目方案一直无法最终确定,公司密切跟踪政府对地铁站及地铁线路最终规划,尽快落实本项目方案审核工作。

  (十)天地混凝土项目2017年取得了《南山区西丽街道天地混凝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目前各项审批手续正有条不紊的推进。

  (十一)公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东海县的“天地国际公馆”项目基本完成了别墅多层小高层的初验工作及其它高层单位的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别墅和多层小高层这部分产品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并达到入伙条件。

  (十二)西安天地时代广场项目的自有商业物业继续对外出租,为公司贡献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

  (十三)公司西丽红花岭地块已签署《收地补偿协议书》,目前正在按协议书内容处理相关事项,逐步推进和办理开发手续。

  (十四)内控建设情况:

  2018年公司内控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各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得到不断完善和提升。本报告期内,内控工作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1、做好内控自评工作

  报告期内,在已完成的2017年度内控有效性预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2017年度内控有效性自我评价工作,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内控自评小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了补充测试,完善工作底稿,完成缺陷认定等工作。同时责成并跟踪相关单位进行缺陷整改,期间编制了自我评价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披露2017年年报的同时,披露了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7年第四季度进入现场,对公司2017年度内控有效性实施预审计。2018年一季度,事务所再次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补充测试,对预审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验证。在此期间,公司自评工作小组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内控审计资料,同时督促审计管理意见的落实。公司在披露2017年年报的同时,披露了2017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3.持续推进企业内控及信息化建设的考核工作

  为巩固内控建设成果,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所属企业信息化建设2017年下半年考核及内控规范运作2017年度信息化应用人员的考核评分。考核着重从企业内控制度完善、流程规范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等方面对企业及信息化操作人员进行全面评定。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年度信息化考核总评分及年度内控考核评分,将各企业2017年内控及信息化建设综合评分上报至公司年度综合经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较大程度地促进了公司内控及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巩固与落实。

  4、继续强化对内控执行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继续通过“业务对口,自上而下”的监管原则,加强总部职能部室对各所属企业的内控工作执行与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促进各项内控流程和措施能够有效应用。同时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工作,将内控工作落到实处。

  5、为规范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加强离岗离职员工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8年,公司信息化工作平台将持续完善功能、优化管控,统筹资源、力求实效,切实推动信息化管理工作水平再提升,有效实现规范运行、精益管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杨国富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至少应在2018年9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我公司在编制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将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8年第3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王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

  王琳女士简历

  女、36岁,本科学历,经济师。2004年起入职本公司工作,2016年开始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信息披露、股证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2016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琳女士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8—04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概述

  (一)调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我公司属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及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1)》中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我公司按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日期

  《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如果企业在2018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未能及时采用《通知》中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的,至少应在2018年9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我公司在编制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将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后,公司编制 2018 年第三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通知》的编报要求,变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资产负债表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将“研发费用”单独分拆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部分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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