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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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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66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1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忠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67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1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70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进行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将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拟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原“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 “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 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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