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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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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查询公司银行账户发现,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明细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故暂无冻结申请人或债权人的信息,尚未知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服业务、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务及大宗贸易业务。其中,油服业务主要由上市公司及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技”)经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务主要由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智新材料”)经营,大宗贸易业务主要由上市公司及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衡都”)经营。石化科技、仁智新材料及上海衡都均作为独立法人主体运营,经自查业务开展和现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账户为上市公司所使用的部分银行账户,日常主要用于原油服业务客户回款及支付上市公司层面之管理费用,涉及往来的资金金额较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的资金金额较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非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用于收取货款和支付成本、费用的主要银行账户,暂时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继续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事态发展,待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后,将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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