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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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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8-07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提议回购规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2亿元

  提议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4.4元/股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并已与公布之日生效实施,此次《公司法》的修订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因此鉴于近期受外部市场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张霞提议: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金额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4.4元/股,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用途。

  上述回购事项尚须经法律法规的必要审议程序,公司将尽快制订详细回购预案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全力支持此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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