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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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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8-037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00,证券简称:一汽轿车,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25日和10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关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与16家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银行给中国一汽意向性授信共计10150亿元”事项,经询问中国一汽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吉林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动能,2018年10月21日-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和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在长春共同举办“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系列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吉林省政府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各项事业发展的战略协议,同时中国一汽与国家开发银行等16家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次签约将促进银企双方共同发展及长期合作,实现银企双赢目标。

  中国一汽与各银行签署的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授信额度为“意向性”授信额度,并非实际授信额度,不代表中国一汽真实的资金需求。目前,对一汽轿车不构成影响。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有关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2018年10月13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1-9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1,500万元至15,500万元,并拟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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