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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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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远亮(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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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0.19%,主要是本期收回股权转让款所致。

  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9.72%,主要是剩余摊销期不足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所致。

  3. 长期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5.80%,主要是本期收回货款所致。

  4.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4.06%,主要装修费、合作运营项目及版权费正常摊销所致。

  5. 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8.30%,主要是预收客户订金增加、产品尚未完成交付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34.65%,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成本随之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上升所致。

  2. 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1.55%,主要本期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较上期减少所致。

  3.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58.30%,主要是本期公司新产品项目研发投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4.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62.45%,主要是本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较上期增加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35.85%,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6.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74.25%,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亏损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7.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7.50%,主要是本期没收客户取消订单预付定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8.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47.61%,主要是本期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9.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115.53%,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利润较上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90.69%,主要是本期加强回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525.08%,主要是本期偿还的借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转让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00股质押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745,959,694 股的比例为16.50%。2017年10月27日,袁明先生与小牛龙行签署了《袁明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袁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全部转让给小牛龙行。2017年11月14日,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袁明先生的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经与袁明先生确认,袁明先生一直在积极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商谈,目前仍处于解除司法冻结的推动过程当中,争取早日解除。待上述司法冻结解除后,再继续推动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将持续跟进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法定代表人事项

  公司原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现行董事长之职责由现任副董事长吴远亮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尚未推选出新的董事长,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暂未进行工商变更。

  3、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97.92万元。以上资金占用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沟通,督促对方尽快归还其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后续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其他方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注1:(1)本人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如果再设立其他企业,则该等企业和其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不会利用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2)本人承诺今后不通过参股、控股其他公司、与其他公司联营或者其他方式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注2: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代)吴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欧阳建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欧阳建国先生因在公司任期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有关规定,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故在改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前,欧阳建国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欧阳建国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欧阳建国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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