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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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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长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42.03%,主要是因为公司的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结算和回笼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67.3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业务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减少65.9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预付采购款的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配套采购硬件设备部分交付并结算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比年初增加43.6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销售增长,存货相应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64.5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80.8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车间改造费用增加所致。

  7、短期借款: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76.1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8、预收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比年初减少48.5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按照合同结算了部分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货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6.8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10、递延收益: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比年初减少87.0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按期结转政府研发项目补贴所致。

  11、库存股:报告期末,公司库存股金额比年初增加358.44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回购了部分股票。

  12、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加80.8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营业成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42.2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销售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较低的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同比大幅增长,导致成本增长比例超过收入,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2、财务费用: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85.28%,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汇兑损益同比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205.02%,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比年初减少2685.60万元,去年同期应收账款金额比年初增加1.66亿元,两者形成差异以及账龄结构发生变化,共同影响所致。

  4、投资收益:报告期投资收益比去年增加229.80%,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12.06万元,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87.04%,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结转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规定,按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列报,公司报告期会计科目重分类,与去年同期会计科目列报形成差异影响所致。

  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9.85%,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收到2017年汇算清缴退还企业所得税721.3万元,冲减了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190.26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1.48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去年预付采购款的部分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按照合同在报告期进行了结算和回笼。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7.00%;报告期支付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配套硬件采购款同比减少5.62亿元,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12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投资净支付的现金2.50亿元,去年同期投资净支付现金0.45亿元,两者形成差异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57.56%,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52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0.44亿元,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增加5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外币受汇率变动影响与上年同期形成差异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增加7.46亿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上述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化,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1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6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最高成交价为6.3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6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584,390.37元(含交易费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096,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6%,最高成交价为6.352元/股,最低成交价5.3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6,667,081.32元(含交易费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2018年10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一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概况

  (一)基本情况: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于2013年购入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1幢3层2-3出售,房产面积总计2,506.22平方米,预计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4,000.00万元。

  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勤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分局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4号院2号楼4层401

  5、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6、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5MA01D6HU9R

  8、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

  10、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30日,北京勤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01,528,099.10元,负债总额为4,050,000.2元,净资产为197,478,098.9元。

  北京勤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履约和付款能力良好,本次交易的款项回收风险可控。

  11、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名称: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1幢3层2-3;

  总面积:2,506.22平方米;

  类别:固定资产;

  权利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13 年8月26 日购入,账面原值为人民币11,335.50万元,截至2018 年9月30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85,986,795.51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7,368,204.49元。

  公司曾以标的资产和座落于丹阳市云阳镇横塘化工路的不动产为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取得四亿元人民币授信。目前公司正在办理标的资产的抵押解除手续,待解除完毕再将标的资产出售。

  标的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2、交易的定价及定价依据

  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信房地估字[2018]丹阳第126号,以2018年9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比较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1幢3层2-3地产物业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3,308.03万元。

  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最终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

  3、公司转让该项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14,000.00万元。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3、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当日内支付10%;余款90%在房屋过户完成前支付完毕。

  4、协议的生效条件:自交易双方签章后生效,并自恒宝股份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员变动等情形。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经营,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获得货币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六、独立董事关于此次资产处理的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资产处置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处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据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交易预计将形成资产处置收益54,013,204.49元(未考虑交易税费以及佣金的影响,最终以公司年终财务审计为准),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记入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苏信房地估字[2018]丹阳第126号;

  4、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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