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丹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18-【080】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籽王”)的经营发展需要,菜籽王拟向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借款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6日止,借款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发生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每月支付利息。在此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借款资金为道道全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二、关联关系

  (1)道道全及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持有菜籽王57%的股份,道道全出资3,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道道全与员工持股平台形成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包李林先生、张军先生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之一。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军先生为菜籽王法定代表人、董事,公司董事张军先生为菜籽王董事,姚锦婷女士为道道全董事,也是刘建军先生夫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菜籽王向道道全的借款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7月31日

  营业期限:2018年7月3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购、加工、销售;菜粕的生产与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粮油及制品的进出口贸易;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情况:

  ■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菜籽王未经审计总资产171,274,796.01元,净资产101,462,913.49元,净利润1,462,913.49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6日止,借款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发生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每月支付利息。在此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署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如下:

  (一) 协议主体

  出借方(甲方):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

  (二)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9,5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6日止

  3、借款用途:保障菜籽王正常生产

  4、借款利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5、还款方式:自发生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每月支付利息。

  6、生效条款: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资金为道道全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子公司菜籽王的流动资金,有利于保证该子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符合该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0金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籽王”)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平合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就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和合理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已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在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平合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4)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建军先生、包李林先生、姚锦婷女士、张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九、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事项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18-【081】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9栋1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电话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满足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籽王”)的经营发展需要,菜籽王拟向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借款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6日止,借款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发生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每月支付利息。在此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借款资金为道道全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建军先生、包李林先生、姚锦婷女士、张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18-【082】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9栋1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籽王”)的经营发展需要,菜籽王拟向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借款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借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6日止,借款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发生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及借款金额每月支付利息。在此期间,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资金为道道全自有资金,非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已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在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后,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平合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4)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建军先生、姚锦婷女士、包李林先生、张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署: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籽王”)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平合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查验后,现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左恩南                        何东平                   杜晶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罗明亮                  吴康林                谢细波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号)核准,公司2017年3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25,000,000股,发行价为47.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 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760,000.00元(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76.00万元,上市发行前公司已预付人民币200.00万元),余额为人民币1,130,74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433,566.07元(不含发行服务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666,433.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7,306,433.9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6722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1-3季度使用金额及9月末余额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9,768,799.6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09,870,350.00元,本年度使用139,898,449.6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49,768,799.6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93,234,263.4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7,537,634.2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5,696,629.1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前期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4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解放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五里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及银行理财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或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长沙分行,账号6146000765082351;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余额为18,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期限91天,到期日2018年11月21日,利率4.35%。建设银行岳阳分行,账号4050166258600000067;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余额为5,000.00万元,理财产品开放式,利率2.10%-3.5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绑定建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账号109287000179;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余额为3,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期限91天,到期日2018年12月27日,利率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三季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18-083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