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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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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仙明先生、林万青先生、林信福先生、林申茂先生、林平先生、林斌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78,8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钟小头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0%),公司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公司副总经理万坤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1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仙明先生、林万青先生、林信福先生、林申茂先生、林平先生、林斌先生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钟小头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万士文先生、万坤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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