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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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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Paul Xiaoming Lee、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启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连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17年6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7月1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年8月22日,公司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于2017年8月28日进行补充回复;2017年8月30日,公司接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通知,公司股票并于次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9月6日,经并购重组委召开的2017年第52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股票于次日开市起复牌;2017年9月13日,公司对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2次会议审核意见进行回复;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暂时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

  2018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恢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审查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批准本次加期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批准本次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的议案》。根据以上决议,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核。2018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7115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审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18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4月1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PAUL XIAOMING LEE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1号),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6月29日,公司取得玉溪市商务局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玉商外资备案 201800014),备案完成。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与YAN MA签订〈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不收购YAN MA持有上海恩捷3.25%的股权。截止2018年7月19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90.08%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上海恩捷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向Paul Xiaoming Lee等21名交易对方发行新增201,023,712股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8月15日。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后续需完成的事项包括审计机构对上海恩捷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损益进行专项审核及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就增加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变更事宜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同意取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后续需完成的事项包括审计机构对上海恩捷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的损益进行专项审核及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公司就增加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变更事宜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4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平、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宋昆冈、董事林海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下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5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2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3时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黄江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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