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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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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楼月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林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鸣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54.31%,主要系增加预付材料采购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32.66%,主要系收回部分款项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0881.09%,主要系理财投资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对持有浙特电机股权进行重分类到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100%,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其他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398.18%,主要系发行限制性股票所致。

  股本比年初增加53.57%,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发行限制性股票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282.81%,主要系银行借款利息减少及闲置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1、2018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13日,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8年8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7日,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71万股。

  (二)公司拟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

  该事项预计可能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该事项目前正处于商谈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书面协议,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本次拟收购的标的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拟通过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部分股权,预计本次收购金额范围为8000万元至10000万元。目前公司拟聘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本次收购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前期尽调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及时披露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规则要求严格履行保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楼月根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7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即271万股)已登记完成,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396.80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667.802万元。《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将进行如下修订:

  ■

  除以上条款中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最终结果以工商变更为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7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994,670股,其中新股发行15,200,000股,老股转让3,794,67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81元/股,共计募集资金376,284,412.7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及老股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147,994,41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29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6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前次变更情况。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项目建设情况

  1、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

  截至2018年9月30日,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主要以设备投资为主,已购置安装了簧片触点焊接设备、保护器成品最终测试设备、静触点自动焊接设备、双金属片自动装配设备、发热丝焊接设备等部分检测、生产及辅助设备,累计投入金额占该项目总投资比例约为36.83%,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2、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

  截至2018年9月30日,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主要以设备投资为主,已购置安装了全自动散装可控硅成型设备、簧片插脚自动焊接设备、绕线装配设备、触头自动装配机等部分检测、生产及辅助设备,累计投入金额占该项目总投资比例约为24.99%,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3、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截至2018年9月30日,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主要以设备投资为主,已购置安装了示波器、功率分析仪、冷热冲击试验箱等部分检测、生产及辅助设备,累计投入金额占该项目总投资比例约为7.79%,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二)延期原因

  1、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

  由于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所需购置设备大多为非标设备(定制化设备),设备是逐步投入、逐步使用,待定制设备运行确认后再批量订购、采购,项目产品产出也是逐步产出。有关设备的选型、订购、采购、安装、调试、验证等所需周期较长,使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为提高项目整体实施的效能、确保项目效益、项目质量,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项目完成时间调整为2019年10月31日。

  2、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整体实施的效能,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设备购置阶段的部分研发设备的类别、型号或生产厂家进行重新选型和论证,以便更符合目前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需要。鉴于项目设备购置阶段有关设备的选型、订采购和安装、调试验证等所需周期较长,整体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影响,为确保项目质量,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本项目完成时间调整为2019年 10月31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安全和募投项目经济效益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总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均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安全和募投项目经济效益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总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星帅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7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帅尔”)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7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3,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5%)的股东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麟二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19,574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759,787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新麟二期的书面告知函,截至2018年10月23日,新麟二期预披露的首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新麟二期减持股份情况

  ■

  注:(1)若上述数据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由75,978,680股变更为113,968,020股;2018年8月23日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1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7日,公司总股本由113,968,020股变更为116,678,020股。

  (二)新麟二期首期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注:(1)若上述数据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由75,978,680股变更为113,968,020股;2018年8月23日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1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7日,公司总股本由113,968,020股变更为116,678,020股。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新麟二期首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麟二期预先披露的首期减持计划期已届满,新麟二期的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

  3、新麟二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新鳞二期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新麟二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新鳞二期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新鳞二期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新鳞二期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股本为基数。

  3、上市后新麟二期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约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麟二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新麟二期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0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66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68),《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即271万股)已登记完成,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396.80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667.802万元。《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也将相应进行修改,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18年11月1日调整到2019年10月31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8-067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启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68),《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69)。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安全和募投项目经济效益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总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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