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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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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许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许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本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9.79%,主要是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09.54%,主要是计提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增加。

  3、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2508.24%,主要是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4、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695.32%,主要是新建厂房所致。

  5、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55.40%,主要是员工宿舍和厂房的装修。

  6、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455.87%,主要是预收客户的款项增加。

  7、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100.59%,是因为随着收入的增加,应交的税费也随之增加。

  8、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265.45%,主要是限制性股票回购款的增加。

  9、本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已全部还款。

  10、本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65.18%,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增加。

  11、本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35.06%,原因是影响所得税费用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增加。

  12、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32.13%,原因是收入的增加,利润和未分配利润同时增加。

  13、本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1.18%,原因是银行短期借款已还款所致。

  14、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68.94%,主要是采购原材料和电费的预付款增加。

  二、损益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6%,主要是公司持续挖掘产能和加大力度开发市场,生产规模扩大,使得公司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同步增加。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6.6%,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也随之增长。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1.03%,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税金及附加也同时增长。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6.64%,原因是收入的增长,公司管理费用也随之增加。

  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0.92%,因公司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持续增加投入;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35.94%,主要是外汇汇率的影响。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5.98%,主要是收到的偶然收入减少。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57.15%,主要是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323.52%,主要是闲置资金理财产品收益的增加。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43%,主要是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同时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89.30%,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回款金额增加和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现金流的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增长623.87%,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增加,购买的理财产品比上年同比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增长230.39%,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长299.25%,主要原因系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激励人员由132人调整为131人;因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33元/股调整为22.02元/股;并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421.75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84.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授予337.4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截止2018年8月16日,公司已收到徐文静、郭宏、唐弘、吴建明等12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人民币68,975,756.2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21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9000号《验资报告》。

  2018年9月12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公司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3,132,414股限制性股票。

  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员工持股计划简述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截止目前,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截止目前,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截止目前,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后,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公司拟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9:00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徐文静、贺文辉、李桂兰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已经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132,414股,该部分股票于2018年9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授予后,股份总数由144,052,000股变更至147,184,41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4,052,000元变更至147,184,414元。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程涌先生、贺波女士、徐文静先生、何高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同意提名程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贺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徐文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何高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4、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为先生、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刘火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何为先生、BingshengTeng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火旺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提名何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BingshengTen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火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银行借款、境外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的一切事项。

  表决情况:7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后,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公司拟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贺文辉回避表决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议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发布《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1、程涌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深圳市开富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奥士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涌先生通过持有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6.7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贺波女士的配偶、与董事徐文静系表兄弟关系;副总经理贺文辉与贺波系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贺波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开富达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奥士康电子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景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柏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深圳康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贺波女士通过持有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6.7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涌先生的配偶;副总经理贺文辉与贺波系兄妹关系;配偶程涌与董事徐文静系表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徐文静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0年4月至1992年4月,曾在日本宫崎大学进修农学专业;历任湖南沅江市湖洲管理局科长;湖南远大铃木有限公司营销课长;深圳市奥士康电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和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截止目前,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徐文静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的20.87%;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涌先生系表兄弟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高强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5年至2017年就读于电子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历任川亿电脑(深圳)有限公司制造部副经理,广东达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8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副厂长、厂长,2018年7月至今任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珠海联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何高强先生作为一般合伙人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的7.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

  1、何为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化学系应用系专业硕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主要从事印刷电路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001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应用化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11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主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1990年9月至1992年9月期间作为访问学者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系电化学实验室交流学习。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作为访问教授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系进行访问交流。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0月17日,由中国留学基金委公派到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从事短期博士生导师访问交流工作。2010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何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BingshengTeng(滕斌圣)先生,1970年出生,美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8年6月毕业于纽约市立大学战略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6年12月在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和副教授职务,期间获得科瑞研究学者的荣誉称号。2007年1月至今,在长江商学院担任副教授和教授职务,并任副院长。2017年1月兼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起任找钢网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BingshengTe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火旺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4年4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3月起先后在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资格。

  截至目前,刘火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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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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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三年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周光华先生、邓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1、同意提名周光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邓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向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银行借款、境外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的一切事项。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后,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公司拟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终止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终止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以上决议合法有效,为公司监事真实意思表示。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周光华先生,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沅江市三码头乡人民政府公安助理、综治办主任;中山市佳顺电子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中山市嘉信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中山市进益好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工会主席;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行政总监兼工会主席。

  截止目前,珠海新泛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89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周光华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的2.0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邓海英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东莞樟木头明辉商标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东莞黄江大顺电子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东莞添成钮扣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奥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止目前,珠海新泛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89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邓海英女士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的1.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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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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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0%,同时,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所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的一切事项。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违约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并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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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2018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根据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于2018年11月18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事宜。

  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个人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员工认购积极性高,但因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和市场融资环境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截止目前未能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 审批程序

  2018年10月10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18年10月12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10月23日,独立董事就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是征求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后,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提出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提出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3. 监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现状等因素,经征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同意后,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公司拟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终止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终止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

  五、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员工做好沟通解释。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未来,公司不排除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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