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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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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18-09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国储能大厦41楼科力远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聚东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钟发平先生、刘彩云先生、付于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颜永红先生和胡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钟弦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本次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4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6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7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8议案名称: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11议案名称:权属转移手续办理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12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13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14议案名称:董事会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再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9.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至1.07、议案6.01至6.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志怡、吴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8-09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91号)。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回购价格不超过6.28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592.36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1,469,686,680股)比例不少于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0月22日起45天内。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国储能大厦41楼

  3、联系人:张飞

  4、邮政编码:518000

  5、联系电话:13974990881

  6、传真号码:0731-88983623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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