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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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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8-06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无新增、无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2日14:45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15:00至10月22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4楼房地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明轩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名,代表股份143,187,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2,755,604股的22.992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16,505,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审议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梁治烈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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