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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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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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游洪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小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晓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2018年7月5日,用于“第五期新建 GMP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同日注销。

  2.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事项

  2018年7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的议案》,增加“第五期新建 GMP 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概算,由 35,125.94 万元增加至62,340.58万元,增加额为27,214.64万元,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2018年8月6日,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相关议案。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并将全部投入公司“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相关公告于2018年8月16日和2018年9月1日发布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已于2018年9月28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公告,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进换届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完成换届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换届完成之前继续积极履行对公司的勤勉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5.关于收到政府补助事项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政府鼓励投资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获得1996.14万元政府补助,为鼓励投资补贴,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已于2018年9月29日划拨到公司资金账户。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6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18年10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3名,分别是:游洪涛、刘小英和王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分别是:杭永禄、游永东、梁燕、高学敏、王桂华和杨庆英。

  (四)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一致认为:《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58)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5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7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18年10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浩先生主持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2018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相关内容。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58)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5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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