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志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维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远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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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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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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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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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长471.14%,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年初下降54.39%,主要是收回货款所致;
3、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120.82%,主要是预付材料款所致;
4、持有待售资产比年初减少19.71万元,是已完成待售资产处置所致;
5、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151.70%,主要是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下降33.33%,主要是湖南公司污染物排放权分摊所致;
7、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252.36%,主要是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8、预收款项比年初增长54.94%,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长43.14%,主要是收到保证金等所致;
10、股本同比增长100%,主要是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所致;
1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68.72%,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1614.21%,主要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所致;
13、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5,068.35万元,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14、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307.40%,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5、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14.95%,主要是营业收入、其他收益增加以及财务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91.95%,主要是今年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384.54%,主要是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8、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4.62%,主要是利润同比增长影响所得税增长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14.79%,主要是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87.66%,主要是去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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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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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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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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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