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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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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杜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飞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建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56.59%,是因为本期主要客户及时结算货款,期末应收余额减少。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6.21%,主要是投标保证金及销售备用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存货增加114.83%,主要是原材料和库存产品储备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9.32%,是由于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35.01%,主要是本期对合营企业天津博弘确认投资亏损所致。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是由于偿还银行到期短期贷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1.10%,主要是本期采购货款结算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00%,是支付职工薪酬使应付减少。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94.37%,是因为期末产生的税款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3.39%,主要是本期支付收购子公司广东宝莫股权尾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02%,主要是本期化学品销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8.13%,主要是本期产生的税费较上期减少。

  3)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2.44%,主要是本期发生的职工薪酬及折旧费用减少所致。

  4)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6.53%,主要是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9.30%,主要是上年同期计提油气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6)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592.75%,主要是上年同期确认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569.16万元,同比降低135.65%,主要是上期收到处置子公司款项,同时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17.53万元,同比降低65.62%,主要是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减少,减少了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其中董事吴昊、陈佳、王会臣、章击舟、张如积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杜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依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628号),按不低于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7月31日的股权评估值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资产出售事宜资产评估机构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同意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为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聘任梁晓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董事会任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梁晓伟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部业务主办。

  梁晓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4份,其中监事张董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处理上遵循了一贯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的要求。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依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628号),按不低于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7月31日的股权评估值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资产出售事宜资产评估机构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同意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为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决议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宝莫”)100%股权。

  2、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采取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公司已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机构,近日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628号)的评估结论,广东宝莫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8,724.21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皓

  注册时间:2012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六路842号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生物制品研发,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批发零售,项目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8年7月31日,广东宝莫总资产11,327.61万元,负债 2,859.37万元,净资产8,468.24万元。截止2018年7月31日利润总额-640.53万元、净利润-640.53万元。

  三、评估情况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628号):

  评估选用市场价值类型;

  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

  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724.21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贰拾肆万贰仟壹佰元。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售资产按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是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出售广东宝莫100%股权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广东宝莫股权。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为广东宝莫提供担保、没有委托理财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本次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广东宝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3、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及当期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渠磊女士不再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晓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上述议案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审查,梁晓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892号 邮编:257081

  电话: 0546-7788268 传真: 0546-7773708

  邮箱:bmgflxw@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梁晓伟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0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部业务主办。

  梁晓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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