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永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兆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6.67%,主要原因:本期投资支出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234.50%,主要原因:本期收到销货单位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327.58%,主要原因:主要为报告期预付工程款及采购材料所致。
4、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25%,主要为报告期投建生产线尚未完工决算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42.11%,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的PPP项目的资产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76.08%,主要原因:本期归还了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7、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219.09%,主要原因:本期增加了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中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2.44%,主要原因: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所致;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08.14%,主要原因:本期其他建设投资计算的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75%,主要原因: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3.58%,主要原因:期末应收款项较期初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48.80%,42.08%,533.66%,268.15%和268.05%,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入同比下降,盈利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00%、67.22%和90.02%、主要原因:本期报表列示与上年同期差异导致的。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52%,主要原因:本期变化不大。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10.01%,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14.88%,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7月,公司参与某PCCP采购项目的竞标,中标该工程Ⅰ标,并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了正式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48,028,138.22元。该项目总工期计划约3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履行金额为16,411.27万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6-030、2016-033。
2、2016年12月,公司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联合体)同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草签了《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 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该项目金额为48,771.84万元【项目金额按照各工程每年政府付费折现金额(不含税)的合计数计算】,合作期为各子项目建设期+10年运营期。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完成建造工程产值26,285.77万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6-049、2016-070。
3、2016年12月,公司与鄯善石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草签了《新疆鄯善石材工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PPP合同》,该项目金额为59,719.40万元【项目金额按照各工程每年政府付费折现金额(不含税)的合计数计算】,合作期为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完成建造工程产值36,228.94万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6-059、2016-072。
4、2017年7月,公司与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同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桐城市同安路和盛唐路延伸段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协议(草签)》,该项目金额为59,272.44万元【项目金额按照各工程每年政府付费折现金额(不含税)的合计数计算】,道路合作期为 12 年(建设期为 2 年,运营期为 10 年),管廊合作期为22 年(建设期为 2 年,运营期为 20 年)。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完成建造工程产值13,731.96万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05、2017-007、2017-033。
5、2017年9月,公司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同黑龙江省穆棱市奋斗水库项目建设管理处签署《黑龙江省穆棱市奋斗水库及供水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草签),本项目总投资为49,154万元。该项目合作期为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未实现产值。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1、2017-057。
6、2017年9月,公司与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同洪雅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管理处签署《洪雅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草签),本项目动态总投资152,286.3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144,164.83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不含征地拆迁费等项目其他前期费用)。该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于2018年9月18日签署了《解除合同协议书》。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59、2017-066、2018-046。
7、2017年11月,公司与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同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华安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合同》(草签),该项目总投资为53,000万元。该项目合作期为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未实现产值。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37、2017-067。
8、2017年11月,公司与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签署《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合同》(草签),该项目金额为7,095.05万元【项目金额按PPP项目合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投资额计算】,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完成建造工程产值6,595.83万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7-062、2017-063。
9、2017年3月,公司与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签署《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海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合同》(草签),该项目金额为5,112.91万元【项目金额按PPP项目合同海北镇污水处理厂投资额计算】,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完成建造工程产值2,369.71万元。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8-010、2018-012、2018-013。
10、截止报告期内,公司已中标项目“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旅游新村建设一期工程PPP项目”“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省道202线伊敏至红花尔基段一级公路PPP项目”、“八里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 PPP项目”、“临高县供水工程PPP项目”,项目总投资合计约45亿元。截至目前,项目均正在商讨中,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相关公告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16-026、2017-35、2017-053、2017-60、2018-008、2018-009、2018-049。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永平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5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2018-055);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3、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3名关联董事徐永平先生、姜少波先生、刘崇生先生回避表决。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争取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减少资金成本。2018年度,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2018-056);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有关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12: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3日内的规定时间。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2018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2018-058)。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5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于2018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汤洋女士、邓峰先生、陈彤先生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5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争取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减少资金成本。2018年度,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集团”)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事项已于2018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徐永平先生、姜少波先生、刘崇生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少波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4543.159000万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
经营范围:石灰岩开采、石膏开采(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建材行业投资;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机械设备、工业电器、电子产品、钢材、管道的销售;建材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房屋、机械设备、场地租赁。
2、关联关系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天山建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5,086,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1%,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是公司向控股股东天山建材集团借款,用于补充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的使用期限为2018年度,具体按实际业务发生时的约定为准,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支付。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天山建材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天山建材集团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天山建材集团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汤洋女士、邓峰先生、陈彤先生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交易价格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汤洋女士、邓峰先生、陈彤先生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永平先生、姜少波先生、刘崇生先生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
八、备查文件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5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票等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监事。
截止2018年10月22日14:00公司共收到表决票7份,分别是杭宇、张洪维、董一鸣、沙建义、阿不拉海提·那斯肉拉、雅斯玛、马军。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8-05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12:00(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5:00至2018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8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登载于2018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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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2日,每日10: 00-13: 00、15: 00-17: 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831407)
3、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1月1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5
2、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8年11月7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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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