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承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4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0)。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0号)。(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了《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7日,最终网下实际发行规模3亿元,票面利率7.40%。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披露了《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债券简称:18爱康01,债券代码:112691,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上市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关于与浙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与浙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浙能电力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框架协议》,主要是浙能电力及/或其关联方拟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部分股权(合计约1GW并网电站)成为电站持股平台控股股东,后续双方拟在光伏电站投资、光伏迭代技术投资落地、综合能源服务及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本次受让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暨推进与浙能集团合作事宜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暨推进与浙能集团合作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
3、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8年6月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鑫成泰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承慧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