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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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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7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9号)注册并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8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融资业务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8日生效。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设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耿馨雅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设立。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陆家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宋子洲先生,董事,本科。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并曾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国外贸运输(集团)公司工作。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副会长、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左季庆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蕾女士,董事,硕士。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部副处长;现任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罗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武汉造船专用设备厂助理经济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系主任,《经济评论》副主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武汉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南昌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深圳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周黎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杨建海先生,监事长,本科。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总务处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监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股东代表监事、监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马胜强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业务主办;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助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部副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石伟先生,资产配置总监,学士。曾任兴全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兼固收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总监及投资管理二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股票投资总监,硕士。曾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及基金经理。

  董瑞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硕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基金经理。

  王文英女士,总经理助理,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经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福新先生,总经理助理,博士后。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高级主管、投资管理部评估分析处经理、人民币投资管理处高级经理、委托投资管理一处资深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大朋先生,总经理助理,硕士MBA。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总部总经理、上海丰佳集团罗马尼亚EVERFRESH公司总经理、深圳特区证券分析师。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董瑞倩女士,基金经理,硕士,19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7月起任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任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任国寿安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起任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起任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任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任报国寿安保尊裕优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国寿安保安吉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起任国寿安保安裕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左季庆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石伟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总监、投资管理二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

  董瑞倩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2015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年度,民生银行荣获《EUROMONEY》2015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银行”称号。

  2015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016年度,民生银行荣获2016胡润中国新金融50强和2016中国最具创新模式新金融企业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5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8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81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风险监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https://e.gsfunds.com.cn /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966

  联系人:干晓树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范新紫

  经办注册会计师:辜虹、吴军、范新紫、张小东

  四、基金的名称

  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把握不同时期各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在约定的投资比例下,合理配置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注重将定性资产配置和定量资产配置进行有机的结合,根据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确定不同阶段基金资产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力争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优选行业中的绩优股票。本基金将通过全球视野选择在行业中具备竞争优势、成长性良好和估值合理的股票。在价值取向上,采用合适的股票估值模型与分析系统选股模型,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行业股票,构造投资组合。本基金认为,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并结合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和实地调查研究,最后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估值分析,可筛选出那些获利能力强、成长性高、财务健康、核心竞争优势明显、公司治理完善的上市公司。具体策略如下:

  1)行业精选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精选策略建立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产业政策分析、行业景气度分析、行业生命周期分析和行业竞争结构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定性评价和行业估值模型分别筛选出在短、中、长期内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根据各行业所处生命周期、行业竞争结构、行业景气度变动趋势等因素,对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挑选优势行业和景气行业,使资产配置在优选行业间轮动。在此基础上,通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和分析,实现对行业个股的精选。

  2)个股精选策略

  ①个股定量分析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首先剔除A股市场中ST、*ST及公司认为的其他风险高的股票品种,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指标,并根据这些指标进行打分、排序和筛选,从而建立本基金的股票备选库。

  其中盈利能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报酬率(ROA)、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长率,估值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例(PEG)。

  ②个股定性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从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运营状况、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结构、核心竞争力等几个方面对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定性分析,以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

  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等,同时关注公司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关注公司是否在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具备行业领先地位,及其是否在所在行业地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运营状况:关注公司是否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和管理层结构稳定、各项财务指标状况稳定良好,公司具备清晰的发展战略,并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内控有力。

  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结构:关注公司是否具有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和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否具有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是为公司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保证企业资源实现最优配置的基础和前提,而良好的治理结构能促使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协调发展,提高决策效率,使得公司管理能使以企业规模扩张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实现长期的战略发展。

  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现有核心竞争力,判断公司在现有规模、资源、技术、品牌、产品服务和创新等方面是否具备竞争对手长期内难于复制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关注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包括公司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是否具备成本优势,体系和团队是否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③估值分析

  对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筛选出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前的估值分析,主要包括横向比较分析和纵向比较分析。横向比较分析指对市场中同类企业的估值水平进行横向比较,纵向比较分析指对拟投资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和发展趋势进行纵向比较。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证券选择策略、回购套利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证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2)期限结构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方法为:在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可能变化给予一个方向判断;定量方法为:参考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同时结合未来的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做出判断。

  在对于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和变动幅度做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情景分析结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证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对债券发行人主体进行评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债券发行具体条款(主要是债券担保状况)对债券进行评级。根据信用债的评级,给予相应的信用风险溢价,与市场上的信用利差进行对比,发倔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4)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将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6)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首先,确定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研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所处行业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行业总体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并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发展前景、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综合分析;最后,结合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情况及发行规模等因素,综合评价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配置。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控制风险需求,本基金将综合研究及跟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因素,适当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将在基础资产类型和资产池现金流研究基础上,分析不同档次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资产支持证券类别资产的合理配置,同时注意流动性风险,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量规模,对部分高质量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增厚。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投资作为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提高基金投资收益的辅助手段。管理人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确定权证的合理价值,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价差策略等,追求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融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策略性投资的需要,依据谨慎原则及在保证风险资产实际投资比例不超过风险资产投资比例上限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参与绩优股票的融资交易,提高基金资产投资收益。同时充分考虑融资买入股票的流动性,控制流动性风险。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将以风险管理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波动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性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几乎所有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8日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沪深300指数编制的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和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本基金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比例配置和策略特点设置,能够准确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便于基金管理人合理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如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发布基准利率,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报告期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制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稳信混合A

  ■

  国寿安保稳信混合C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后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不收取申购费。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多次申购的,需按单一交易账户当日累计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对于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23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国寿安保稳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主要人员情况;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情况;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的情况;

  4、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相关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6、在“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7、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的事项”,披露了报告期内我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与本基金相关的所有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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