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史娟华女士通知,获悉史娟华女士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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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史娟华女士将其持有公司的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质押给国泰君安,质押期限自2018年10月17日起,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史娟华女士除本次7,000,000股份质押外,不存在其他被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娟华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24,8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本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史娟华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8.21%,占公司总股本的2%。
(四)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史娟华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