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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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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              公告编号:2018-17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素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素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共14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合计可解锁公司股票13,254,600股。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8,750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共计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合计可解锁公司股票13,220,85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10日。

  2.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共1名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可解锁37.5万股。

  3. 2018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名激励对象因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1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原因,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1万股,回购价格为5.65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14,445,975股减少为2,712,945,875 股。

  (二)2017年度权益分派

  2018年8月,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2,714,445,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24,864,514.85元;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8月6日。

  (三)公司债付息

  2018年9月4日,公司支付了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自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3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3日。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

  2018年9月14日,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丽辉先生、赵伟先生,监事宣利先生,董事会秘书肖燕松先生,副总经理孟锴先生,财务总监李素雯女士及核心管理团队通过其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09,400股。

  (五)回购股份预案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回购金额区间为5,000万元至20亿元人民币。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174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了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欧菲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生物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生物”)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欧菲光电”),与深圳市国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金属材料”)达成协议:以总价6,457.34万元人民币向国信金属材料转让旧设备五批,以总价639.65万元人民币向国信金属材料转让自动检验设备10台,以总价3,029.66万元人民币向国信金属材料转让新莱宝设备2台,总价款合计为10,126.65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国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18553259

  法定代表人:胡玉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社区平安路2号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钢材、劳保用品、空调设备、有色金属材料的销售;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普通货运.

  股权结构:深圳市华和兴机电环保有限公司持有国信金属材料100%股权。

  国信金属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国信金属材料的履约和付款能力良好,本次交易的款项回收风险可控。

  国信金属材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旧设备五批

  本次交易旧设备五批,包括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等,共230台,交易总价为6,457.34万元。

  2. 自动检验设备

  本次交易自动检验设备10台,交易总价为639.65万元。

  3. 新莱宝设备

  本次交易新莱宝设备2台,交易总价为3,029.66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定价依据及成交总金额

  本次交易定价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账面净值为基础定价,经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总价6,457.34万元人民币向国信金属材料转让旧设备五批,以总价639.65万元人民币向国信金属材料转让自动检验设备10台,以总价3,029.66万元人民币向国信金属材料转让新莱宝设备2台,总价款合计为10,126.65万元人民币。

  2.自动检验设备因存在功能性障碍无法满足实际使用需求,需请原厂拉回升级改造处理,待处理达到使用需求后再按以上价格进行交易,未能达到验收条件,将从合同总额中扣除该十台设备相应的交易额。

  3.买方负责拆卸装车,装车费用由买方负责;卖方负责配合协助车辆装车,运费由买方负责。

  4. 付款: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即人民币20,253,304.93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贰拾伍万叁仟叁佰零肆元玖角叁分)作为首笔设备款项,余款在设备安装完毕后8个月内,每期支付10%,但最后一笔不晚于2019年6月30日支付完成。

  5. 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6. 若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卖方支付逾期额的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九十日,视为买方不再履行合同,卖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买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同时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改善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做出的决定。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转让定价将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同时因本次交易中有部分设备的购置时间超过5年以上,约定价格略低于账面净值,会产生不多于500万的账面损失。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资产以账面净值为基础定价,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出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171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0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了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深圳市国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总价款合计为10,126.65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资产以账面净值为基础定价,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出售。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细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172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勇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宣利先生因工作职务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职务,决定提名王平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王平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176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情况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宣利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职务调整的原因,宣利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鉴于宣利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宣利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宣利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了宣利先生的辞职申请,决定提名王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王平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王平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0,200股。

  王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特别说明

  公司股东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

  王平女士个人简历:

  王平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职称。2005年至2013年供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审计经理;2013年至2018年1月供职于海尔集团,历任海尔集团全球内控内审的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审计总监;2018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担任审计副总经理。

  王平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20,20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王平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科技公告编号:2018-175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8年11月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5:00至2018年1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王平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号楼13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ofkj@o-film.com

  6. 联系人:周亮黄舒欣王维妙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填,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填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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