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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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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旭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剑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力鸿公司的告知函,其将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累计额度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详情请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008、2018-041号公告。

  2、2018年2月,公司与SharkNinja(Hong Kong)Company Limited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股权收购SharkNinja(Hong Kong)Company Limited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子公司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8年4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249.50万元出资收购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2018年7月,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8月,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请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007、2018-018、2018-043号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OA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旭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刊登在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旭宁、黄淑玲、姜广勇、杨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调增与关联方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原2018年度预计并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2,300万元,本次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000万元,调增后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22,30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5号《关于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6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7号《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

  5、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淑玲、姜广勇、杨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并将其限制性股票额度共计7万股调整至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2.996万股变更为19.996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旭宁、黄淑玲、姜广勇、杨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8号《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7、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20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9号《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注销等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1月8日(周四)下午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60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OA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泽春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刊登在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6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57号《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

  4、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并将其限制性股票额度共计7万股调整至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调整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2.996万股变更为19.996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46号《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调增与关联方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原2018年度预计并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2,300万元,本次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10,000万元,调增后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22,300万元。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旭宁、黄淑玲、姜广勇、杨宁宁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其余5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住所:21ST FLOOR 238 DES VOEUX ROAD CENTRAL 香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港币

  注册日期:2017年11月17日

  主营业务:清洁类家用电器的研发、进出口业务,以及股权投资。

  (二) 关联关系

  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九阳股份的关联方,因此九阳股份向SharkNinja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销售商品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以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列示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列示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管理费用”项目下新增“研发费用”明细科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进行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 “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科目,分别反映生产经营发生的利息支出及确认的利息收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因城市规划,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济南市经十路28038号的办公与商业用地。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方案;负责制定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具体办法;负责市区内国有土地收购工作;负责市区内国有土地储备及临时利用工作;负责市区内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编制市区内年度供地计划;参与市区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工作;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为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038号,土地证号为槐荫国用(2008)第030002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地类(用途)为办公与商业用地,证载土地面积14,99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地10005平方米,商业用地4986平方米),本次收储土地面积实测为14,99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济房权证槐字第152966号,证载面积6,079.96平方米。

  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5,236.93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账面净值为3,444.54万元。

  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定价依据及成交金额: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交易金额。该宗土地收回的补偿款以山东铭浩房地产评估策划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鲁)铭浩(2018)(估)字第014号、第019号)为准,总计款项人民币141,875,119元(壹亿肆仟壹佰捌拾柒万伍仟壹佰壹拾玖圆),包含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

  2、交易支付安排:签署交易协议并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交与,经查询被收购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均无权利限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的人员安置等情况,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可增加收益约8,057.22万元,对2018年度业绩的影响视收储补偿款到账的时间予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购)合同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阳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鸿)通知,拟将其持有的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豆业)50%的股权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豪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94.1万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享有在同等条件和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该优先购买权。

  2、力豪投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宁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放弃本次转让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旭宁、黄淑玲、杨宁宁、姜广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西路55号11幢301A室

  4、 法定代表人:黄淑玲

  5、 注册资本:5222.22万人民币

  6、 注册日期:2003年2月14日

  7、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家用电器的销售,自有房屋的融物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王旭宁持股51.79%。

  9、 2017年度,上海力鸿实现营业收入231万元,利润总额1.95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力鸿总资产11.76亿元,净资产10.20亿元(经审计)。2018年8月,上海力鸿实现收入117万元,利润总额2.61亿元;截止2018年8月31日,上海力鸿总资产4.28亿元;净资产4.04亿元(未经审计)。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力豪投资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号办公楼966室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黄淑玲

  5、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6、 注册日期:2018年8月9日

  7、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上海合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8.39%。(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宁通过其个人独资公司上海旭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合舟投资有限公司58.61%股权)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杭州九阳豆业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2幢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蔡秀军

  5、 注册资本:1,424万人民币

  6、 注册日期:2008年11月8日

  7、 主营业务:豆浆配料的研发;商用豆浆机的研发、销售、租赁、技术咨询;生产: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饮料(固体饮料类); 食品销售;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

  本次转让前:上海力鸿持股50%,九阳股份持股30%,蔡秀军持股20%。

  本次转让后:力豪投资持股50%,九阳股份持股30%,蔡秀军持股20%。

  9、 2017年度,杭州豆业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利润总额0.41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豆业总资产1.83亿元,净资产0.84亿元(经审计)。2018年1-8月,杭州豆业实现收入1.72亿元,利润总额0.22亿元;截止2018年8月31日,杭州豆业总资产2.12亿元;净资产0.77亿元(未经审计)。

  四、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浙江方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方评报字[2018]第427号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经评估,截止2017年12月31日杭州豆业5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994.1万元,交易价格定为2,994.1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力豪投资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2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0%。

  六、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对上市公司及影响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家用厨房电器为核心主业,深入聚焦中式烹饪的家庭厨房,并以“定位厨房、升级厨房”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专注打造智能化、无油烟、开放式的家庭厨房,逐渐剥离与家庭厨房电器不直接相关联的业务板块。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持有杭州豆业的股权,对公司在杭州豆业的权益没有影响。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持有杭州豆业的股权,对公司在杭州豆业的权益没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议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20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含)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测算,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数量为400万股,根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预计可能对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造成以下影响:

  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八、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1.92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6.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87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0.37%,2018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9亿元。假设本次拟回购的400万股按最高回购价格计算,按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本次最高回购资金8,000万元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54%、约占公司净资产的2.21%。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按照股份回购数量400万股测算,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条件,因此,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8年6月完成了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副董事长黄淑玲,董事姜广勇,董事、副总经理杨宁宁,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韩润,以及财务总监裘剑调参与了该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自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参与该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作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018年10月19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本次股份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旭宁,提议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经公司自查,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办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以及注销等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十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投资回报,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3、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该项支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预案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本次回购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可能存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5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8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下沙银海街760号 杭州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

  3.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3.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3.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3.04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3.05 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3.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3.07 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议案3、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3下设7项子议案,请逐项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银海街760号  九阳工业园证券部

  联系人:缪敏鑫

  电话号码:0571-81639093   81639178

  传真号码:0571-81639096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2

  2、投票简称:九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九阳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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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 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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