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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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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邵兴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2017年末增加35,916.64万元、增幅120.45%,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2017年末增加13,108.50万元、增幅52.38%,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客户货款未到结算期,使得相应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2017年末增加1,785.53万元、增幅118.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使得相应的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比2017年末增加5,493.66万元、增幅45.11%,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为了保证复合肥销售,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公司加大备货量,导致期末存货比年初增加1,877.89万元;(2)公司本部报告期末存货比年初增加407.06万元所致;(3)报告期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使得期末存货比年初增加2,329.84万元。

  5、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2017年末减少648.17万元、降幅38.83%,主要原因系:公司年初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反映的对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转出所致。

  6、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比2017年末增加11,702.61万元、增幅75.2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增加对深圳市君丰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21,000万元;减少对湖北金羿凯龙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9,785.48万元。

  7、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比2017年末增加24,025.35万元、增幅36.0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使得期末的固定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2017年末增加2,917.52万元、增幅54.0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使得期末的在建工程大幅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2017年末增加9,661.28万元、增幅57.8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使得期末的无形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2017年末增加836.99万元、增幅237.9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使得期末的长期待摊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2017年末增加13,866.71万元、增幅191.5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在建项目未完工,预付工程设备款未核销所致。

  12、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2017年末增加9,000万元、增幅5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短期银行贷款大幅增加所致。

  13、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2017年末增加9,376.84万元,增幅84.5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新增应付票据未到承付期所致。

  1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2017年末增加3,126.05万元,增幅44.04%,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使得期末的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所致。

  15、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2017年末增加48,202.94万元,增幅283.55%,主要原因系:(1)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使得期末的长期借款增加14,549.94万元;(2)公司本部在报告期新增中国工商银行借款9,000万元、新增中信银行借款9,950万元、新增农村商业银行借款4,725万元、新增中国建设银行借款4,000万元、新增兴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新增华夏银行借款3,000万元所致。

  16、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比2017年末增加3,849.87万元,增幅330.65%,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形成应付租赁费所致。

  17、报告期末递延收益比2017年末增加3,039.57万元,增幅109.52%,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所致。

  18、报告期末实收资本(股本)比2017年末增加12,520.50万元,增幅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9、报告期末资本公积比2017年末减少12,520.50万元,降幅30.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1,969.54万元,增幅32.23%,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硝酸铵、复合肥和采矿产品销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增加;(2)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增加,相应导致收入增加。

  2、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25,996.11万元,增幅41.58%,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硝酸铵、复合肥和采矿产品销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也增加;(2)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成本也相应的增加。

  3、报告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518.74万元,增幅47.1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纳入合并范围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4、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93.61万元,增幅159.1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银行贷款规模增加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63.34万元,增幅30.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所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报告期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45.80万元,增幅43.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长江质量奖提名奖励100万元、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等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236.12万元,降幅57.9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理财收入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的相关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2018年8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8 年第 115 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宁夏吴忠市安盛洪兴危货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宁夏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宁夏吴忠市安盛洪兴危货运输有限公司股东的100%股权。预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不超过388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尚须吴忠市安盛民爆有限公司及宁夏吴忠市安盛洪兴危货运输有限公司股东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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