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7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对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同意本次回购股份预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引进人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科研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激发人才团队在推动公司战略实现的核心作用,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待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9.00元/股。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5.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6.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 股,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3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4.8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7.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全部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全部事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18-07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不超过9.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事项已经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引进人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科研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激发人才团队在推动公司战略实现的核心作用,激励公司核心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继续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作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期限、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测算,公司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3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4.8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用途

  公司本次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待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

  (四)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六)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6,237,053,364.4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48,640,736.16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31,237,273.86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七)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八)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总经理瞿洪桂先生,提议时间为 2018 年 10月11日。 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四、本次回购的不确定性风险

  1.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 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3. 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加快推动回购股份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7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定于2018年11月6日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315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1月6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月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1月5日下午 15:00 至2018年11月6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8 年10月31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 118 号)315 会议室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8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1月6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中电兴发: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8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11月5日15:00至2018年11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8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鑫龙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件许可(2016) 1764 号),截止 2018 年9月14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2,454,745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10月9日办理完成,公司股份总数减至 69,150.5915 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 69,150.5915万元。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