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和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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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补充质押中,序号1为周和平先生对其2018年1月31日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00万股作的补充质押;序号2为周和平先生对其2018年2月2日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94万股作的补充质押。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17日,周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6,750,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周和平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17,5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3.90%,占公司总股本的9.31%。
三、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以上股票质押为对前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周和平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周和平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
上述补充质押股份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8日